咨询热线:010-85199916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20年11月30日)

新闻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010-85199916

市监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1-11-03


市监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


1.PNG


为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jsxt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

          2.《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10月29日


《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简要解读:


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规范互联网平台经营活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为主要内容:


1. 平台分类:《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考虑平台的连接属性和主要功能,将平台分为以下六大类:


1.png


2. 平台分级:《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综合考虑用户规模(平台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数量)、业务种类(平台分类涉及的平台业务)以及限制能力(平台具有的限制或阻碍商户接触消费者的能力)。将互联网平台分为以下三级:


2.png

3.png


3. 落实平台责任:《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区分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和其他平台经营者,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包括超级平台经营者和大型平台经营者。


平台责任具体包括:(1)平台内经营者、平台内用户和平台内容管理;(2)反垄断(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反不正当竞争(涉及价格、传销、虚假宣传、网络黑灰产等);(3)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相应治理规则,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严格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自然人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5)消费者保护、平台内经营者保护、劳动者保护、特殊群体保护(未成年、老年人以及其他存在障碍的人群);(6)环境保护、依法纳税、配合执法;(7)数据获取、大数据杀熟,以及禁限售管控、提高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的透明度、广告行为规范(事先预警和事后处理)等。


超大型平台经营者还需要承担公平竞争示范、不实施自我优待、开放生态、数据管理、内部治理、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安全审计、促进创新九项义务。另外,《指南》还规定了互联网平台落实本指南所列各项主体责任时的变通情况。

分享到:

返回列表